各相关单位:
近几年,随着我国冷链物流需求的日趋旺盛,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大,行业的标准化进程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。在各级政府部门、冷标委、产业链上各企业等积极参与和推动下,冷链物流标准化工作取得突出成果,其中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加快发展冷链物流保障食品安全促进消费升级的意见》(国办发2017〕29号)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《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》等多项涉及冷链物流标准化的政策文件。近期,由中物联冷链委参与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》也进入征求意见阶段,作为国内首强制性冷链物流国家标准,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,此标准的制定也将推动冷链物流标准化的发展。
行业的发展,离不开政府以及相关企业的支持。新修订的《标准化法》其中第九条提出要“对在标准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”。 为积极推动冷链物流标准化发展,凸显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,特此结合“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十周年活动”,表彰为冷链物流标准化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标准化先进企业:在科研机构、行业协会、院校、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中产生。
标准化先进工作者:在上述范围的单位中,从事冷链物流标准化相关工作的人员中产生。
二、评选名额
标准化先进企业:10家
标准化先进工作者:10名
三、评选条件
(一)先进企业
1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、法规和方针、政策;
2、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团体标准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;
3、积极参与冷标委标准化工作,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影响力;
4、积极推动标准的实施,对产业发展和标准推广做出贡献。
(二)先进个人
1、了解标准化相关法规,热爱标准化工作;
2、积极参与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、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;
3、积极参与冷标委标准化工作,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影响力;
4、具有优的个人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。
四、评选流程
1、征集阶段:2019年8月5日--8月18日
2、评选阶段:2019年8月19日--8月25日
3、名单揭晓:2019年9月4日
请申报企业和个人于8月18日前,填写《标准化先进企业申请表》、《标准化先进工作者申请表》,将加盖公章原件和电子版报送至冷标委秘书处。
五、颁奖时间、地点
时间:2019年9月4日
地点:烟台
备注:颁奖仪式将在“全国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冷链物流分技术委员会十周年活动”上举行
六、费用情况
此次评选活动不涉及任何费用